索 引 號: | 11330683002584812B/2025-65434 | 主題分類: | 其他 |
發布機構: | 市政府辦公室 | 公開日期: | 2025-01-20 |
嵊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《嵊州市推進新一輪制造業企業“長高長壯”行動計劃(2025—2027)》的通知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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嵊州市推進新一輪制造業企業“長高長壯”
行動計劃(2025—202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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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,加快推動全市一批“有意愿、有活力、有市場、有前景”的制造業高成長企業迅速“長高長壯”,全力打造具有嵊州特色的優質企業方陣,為全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,特制定本行動計劃。
一、總體思路
按照國家、省和紹興市實施新型工業化、發展新質生產力、加快培育一流主體等工作要求,圍繞先進制造業強市“4173”目標,重點聚焦7個特色產業集群,強化目標導向、政策激勵和增值服務,形成根植嵊州、創新引領、治理現代、發展新質的一流企業方陣,以企業的“長高長壯”護航產業的“壯群強鏈”、工業的“穩進提質”,為打造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縣域樣板夯實主體支撐。
二、目標任務
通過三年努力,力促企業培育梯隊有新進階、發展質效有新提升、競爭實力有新增強、培育生態有新優化,形成更有嵊州特色和辨識度的優質主體培育鏈條、培育體系和培育格局。
——以“鏈主”、“雄鷹”為代表的頭部企業帶動引領。到2027年,累計培育紹興“鏈主”企業4家、年營業收入50億元以上的頭部企業2家,力爭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(產品)、省級“雄鷹”(培育)企業實現零突破。
——以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、“隱形冠軍”為代表的中堅企業持續壯大。到2027年,累計培育省“隱形冠軍”企業13家、國家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16家、省科技“小巨人”企業3家以上,力爭省科技領軍企業實現零突破。
——以“品字標”“質量獎”為代表的優質優品企業提標賦能。到2027年,累計培育“品字標”品牌企業46家以上,每年新制(修)訂國家(際)標準6項以上,力爭省政府質量獎實現新突破。
三、培育對象及認定辦法
(一)培育對象及培育目標
“長高長壯”培育企業實行競爭入選、優中選優,培育對象為全市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業企業,銷售數據以集團口徑為準。列入《嵊州市企業投資項目“負面清單”》的企業原則上不作為培育對象。
1.卓越企業:上一年銷售收入達到50億元,畝均評價B類及以上的企業;培育期內,當年銷售收入同比增長6%以上、年均復合增速在4%以上。
2.領軍企業:上一年銷售收入達到20億元,畝均評價B類及以上的企業;培育期內,當年銷售收入同比增長8%以上、年均復合增速在6%以上。
3.領跑企業:上一年銷售收入達到10億元,畝均評價B類及以上的企業;培育期內,當年銷售收入同比增長8%以上、年均復合增速在6%以上。
4.新銳企業:上一年銷售收入達到5億元或被評為國家單項冠軍、國家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、省科技領軍企業、省科技“小巨人”、省級“隱形冠軍”、省級單項冠軍培育企業,畝均評價B類及以上的企業;符合我市未來產業重點發展方向的規模以上企業;培育期內,當年銷售收入同比增長10%以上、年均復合增速在8%以上。
(二)申報入選程序
1.初審。每年年初由屬地鄉鎮(街道)組織企業進行申報,完成企業申報資料初審并出具同意意見后報市經信局匯總。
2.聯審。市經信局會同市稅務局、統計局根據銷售收入進行復核篩選,確定培育對象建議名單,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,原則上每年第一季度確定培育企業。
3.調整。培育企業實行動態調整,每年一季度進行申報調整,已為培育對象的企業允許申請提檔培育。
四、政策激勵
對完成當年度銷售收入增長目標任務的企業,在次年度年初將有關資料報屬地鄉鎮(街道)初審,由鄉鎮(街道)出具意見后報市經信局匯總。市稅務局對申報企業進行銷售收入及增速審核,市經信局會同市開發區(高新園區)、市發改局、市財政局、市招商投資中心對企業獎勵情況進行聯審確定。
(一)實施專項獎勵。培育企業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、20億元、50億元的,分別給予一定表彰和獎勵。卓越企業、領軍企業、領跑企業、新銳企業完成當年度銷售收入增長目標,分別獎勵100萬元、80萬元、50萬元、20萬元。在完成銷售收入增長目標的基礎上,卓越企業、領軍企業、領跑企業、新銳企業每再增長1個百分點,分別增加獎勵10萬元、8萬元、5萬元、2萬元,最高30萬元。對未完成三年累計發展總目標的企業,第三年不予兌現獎勵。
(二)加大政策激勵。培育企業完成當年度銷售收入增長目標,在享受當年“1+9”政策基礎上,給予設備投資、數字化改造、研發投入等政策獎勵金額的10%額外獎勵。對未完成年度發展目標的企業,允許其保留資格但不予兌現當年度獎勵;培育期內完成三年累計發展總目標的企業,予以兌現在培育期內政策“加碼”獎勵。
(三)加強用地保障。培育企業符合產業導向和投資額度要求的優質制造業項目,支持推薦申報省重大產業項目,成功列入特別重大產業項目、引領性重大產業項目、示范性重大產業項目的企業,當年度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、50萬、20萬元。各類低效用地騰退土地支持保障培育企業制造業投資項目。
(四)加快項目建設。培育企業實施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優質制造業項目,根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、項目建設進度予以一定激勵和扶持。
(五)加強用能保障。對培育企業用電用熱進行保障;安排培育企業參與電力直接交易試點。
(六)尊重關愛企業家。提高優秀企業家待遇,積極推薦擔任各級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勞模先進等社會職務和榮譽職務。每年安排一定經費,專項用于企業家培訓、學習考察等。
(七)優化直通服務。建立市領導聯系培育企業制度,組建“一對一”駐企服務員隊伍,建立專班幫扶機制和企業訴求快速響應機制,實現企業訴求的集成化服務和閉環化管理。
因逃稅騙稅、惡意欠薪、故意侵犯知識產權或者在食品藥品、生態環境、工程質量、安全生產、消防安全等領域存在違法行為,被有關部門查處并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企業,不予享受當年度專項獎勵和政策激勵。
五、培育路徑
(一)做強企業方陣。聚焦重點行業和領域,引導企業朝“專精特新”方向發展,對標打造總部領軍企業,進一步壯大優質企業方陣。按照省“隱形冠軍”企業—國家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—國家單項冠軍—領航企業,構建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,積極招引培育一批新質生產力領軍企業。(牽頭單位:市經信局,配合單位:開發區<高新園區>、市發改局、市科技局、市招商投資中心、各鄉鎮<街道>)
(二)強化創新引領。支持優質企業承擔“雙尖雙領”、產業鏈協同創新等項目,爭取一批國家級、省級項目。支持優質企業牽頭或參與建設重點實驗室、技術創新中心等高能級創新平臺,組建創新聯合體,加強創新資源開放共享,推動以重大項目或重大任務為牽引攻關一批關鍵共性技術,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協同創新。(牽頭單位:市科技局,配合單位:開發區<高新園區>、市發改局、市經信局、各鄉鎮<街道>)
(三)引導“三化”發展。引導企業對標世界一流企業,往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綠色化方向發展,持續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制造業融合發展,進一步推動細分行業數字化轉型迭代升級。加強質量品牌建設,引導企業參與國際、國家、行業技術規范及標準制定,提升產業鏈話語權和競爭力。支持企業參與實施工業低碳行動和綠色制造工程,在落實碳達峰、碳中和目標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。(牽頭單位:市發改局、市經信局,配合單位:市科技局、市商務局、市市場監管局、市大數據中心、各鄉鎮<街道>)
(四)構建發展生態。聚焦“4173”優勢產業集群,打造一批具有生態主導力的“鏈主”企業,支持“鏈主”企業牽頭建設“鏈主”產業園。支持大企業整合產業鏈資源,聯合中小企業爭創省先進制造業集群核心區(協同區)、國家及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。引導大企業采取定向扶持、內部孵化、技術分享等方式帶動創新型小微企業孵化成長,推動中小企業深度嵌入大企業創新鏈,構建創新協同、產能共享的新型產業發展生態。(牽頭單位:市經信局,配合單位:市發改局、市科技局、各鄉鎮<街道>)
(五)夯實人才支撐。堅持教育科技人才“三位一體”協同發展,支持重點企業打造高端人才集聚平臺,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申報省級人才計劃自主評審試點,著力招引一批海內外高層次人才。深入實施卓越工程師培養工程和新時代嵊州工匠培育工程,加快技能人才隊伍建設。培育和弘揚新時代企業家精神,創新“企業家+科學家”聯動發展模式,持續推進新生代企業家現代化能力提升。(牽頭單位:市委組織部<人才辦>,配合單位:開發區<高新園區>、市經信局、市教體局、市科技局、市總工會、各鄉鎮<街道>)
(六)落實協同機制。深化“鏈長+鏈主”協同工作機制,每年組織遴選一批市級“鏈主”企業和培育企業,強化“鏈主”企業示范引領和帶動作用,增進協同創新、融通發展。落實市領導掛鉤聯系“鏈主”企業制度,充分發揮“鏈長”牽頭協調和服務作用,組建工作組和專家服務團,完善“企情日記”服務機制,幫助協調解決企業重大訴求。(牽頭單位:市經信局,配合單位:開發區<高新園區>、市發改局、市科技局、市商務局、市場監管局、各鄉鎮<街道>)
六、工作保障
堅持全市上下一盤棋,多方聯動、共推共促。市經信局負責牽頭抓總,統籌協調做好高成長企業“長高長壯”培育工作;市級各責任部門要各司其職、密切配合,認真落實各項工作任務;鄉鎮(街道)要做好轄區內優質企業推薦申報工作,加強對培育企業的日常跟蹤服務。遴選“長高長壯”優質企業,通過經驗交流、企業現場會等多種形式,鼓勵培育企業學習和借鑒先進經驗,不斷提升核心競爭力,實現做大做優做強。
七、實施時間
本行動計劃實施期限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。